
3月20日,惠州的街头
吹响了“整治号角”
惠州交警持续查处
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
织起一张严密的“安全网”

3月20日,惠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江北大队持续组织警力开展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。

行动中,江北大队在辖区主要干道、农贸市场、商圈、货场等区域路段设立执勤点,重点对“电摩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闯红灯、逆行、违法载人、不戴安全头盔、闯禁行、无牌无证、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。期间,面对违法当事人,民警采取观看警示视频、阅览转发“电摩”宣传文章的形式,面对面讲解其涉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,引导群众自觉养成“早点走、靠右行、慢慢开”的文明骑行习惯。

3月20日,惠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江东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,采取“整治+宣传”相结合的方式,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。

期间,江东大队科学调整勤务部署,在龙湖大道、惠州大道、惠泽大道、S120线等“电摩”车辆交通流量大、事故易发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5个,同时组建机动巡逻组5个,重点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、逾期未检验、未购置交强险,电动自行车闯红灯、逆行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、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。

同时,执勤民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,针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,通过以案说法,讲解未佩戴头盔在事故中的严重后果,并现场指导正确佩戴方法。与此同时,民警深入辖区学校同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,利用放学时段向学生和家长发放宣传单张,重点讲解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律规定,提醒家长加强监管。
惠州交警提醒:
请广大“电摩”驾驶人
自觉遵守交通法规
牢记“早点走、靠右行、慢慢开”
不闯灯、不逆行、不超速
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出行
汇融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